2024年年初,汕头中院已对部分宜华生活(600***8)投资者索赔案作出判决,***判决宜华生活等赔偿投资者部分损失,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宜华生活投资者索赔案目前还在诉讼时效内,投资者还可继续发起索赔诉讼。许峰律师代理的宜华生活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获得汕头中院立案,大部分案件均已开庭结束,律师团队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2021年11月3日,宜华生活(600***8)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宜华生活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16年至2019年定期报告存在虚***记载:(一)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二)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以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二、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ST宜生维权入口)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参考前期投资者胜诉判决,在2017年4月22日到2020年4月27日之间买入宜华生活股票,并且在2020年4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