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ST新海(***)(新海宜)股票索赔案倒计时!律师提示索赔条件,受损股民抓紧诉讼。(章祥兵律师专栏)
2024年2月6日,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新海、新海宜)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新海宜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新海宜通过参与专网通信虚***自循环业务虚增销售收入、利润,导致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虚***记载;2、新海宜会计差错更正处理错误、审计调整错误、确认预计负债不完整,导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记载。我会认为,新海宜披露的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记载,新海宜因会计处理不当导致2019年年度报告虚***记载的违法事项,我会决定:对新海宜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章祥兵律师认为,最高人民***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ST新海股票索赔案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3日,受损投资者须抓紧诉讼。诉讼时效过期后***,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ST新海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管辖***是苏州市中级人民***。索赔条件为:
在2015年3月20日至2021年7月13日期间买入*ST新海股票,且在2021年7月1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损失。(*ST新海***入口)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认定为准。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案件,有多年投资者***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陈述责任***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十大商事案例)